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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的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本文适用于一般用途的渐开线直齿圆柱齿轮传动的手拉葫芦生产企业。

企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

一、设计研发

1、应具备起重设备结构设计和受力件强度校核的能力。

二、原材料零部件

1、摩擦片应不含石棉材质。

2、吊钩材质为35CrMo。

3、长轴、花键孔齿轮、四齿短轴为20CrMnTi。

4、左右墙板材质屈服强度≥345 MPa,抗拉强度≥470 MPa,断后伸长率≥20%。

三、工艺及装备

1、应具备自动化的起重链条编链机、焊链机、连续中频淬火机、校验机等起重链条制造和检测设备。

2、应具备限载调试设备。

3、应具备自动化动载性能试验设备及手拉葫芦装配流水线。

四、检验检测

1、应至少具备金属材料的碳、硫、磷、硅、锰、钛、铬、钼含量检测能力。

2、应具备零件金相检测和机械拉伸试验能力。

3、应具备荧光磁粉探伤检测能力。

4、应具备手拉葫芦整机性能检测能力。

五、质量承诺

1、质量保证期顾客在遵守使用规则条件下,质保期18个月(自购买之日起),在规定的保证期内,产品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免费更换或修理。

2、服务承诺企业提供售后服务电话、传真、邮件等通讯工具保持与客户沟通畅通,解答客户的技术问题。对于质量问题反馈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3、保险每台产品须有保险公司质量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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