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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葫芦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一、设计研发
1、应具备起重设备结构设计和受力件强度校核的能力。
二、原材料零部件
1、摩擦片应不含石棉材质。
2、吊钩材质为35CrMo。
3、长轴、花键孔齿轮、四齿短轴为20CrMnTi。
4、左右墙板材质屈服强度≥345 MPa,抗拉强度≥470 MPa,断后伸长率≥20%。
三、工艺及装备
1、应具备自动化的起重链条编链机、焊链机、连续中频淬火机、校验机等起重链条制造和检测设备。
2、应具备限载调试设备。
3、应具备自动化动载性能试验设备及手拉葫芦装配流水线。
四、检验检测
1、应至少具备金属材料的碳、硫、磷、硅、锰、钛、铬、钼含量检测能力。
2、应具备零件金相检测和机械拉伸试验能力。
3、应具备荧光磁粉探伤检测能力。
4、应具备手拉葫芦整机性能检测能力。
五、质量承诺
1、质量保证期顾客在遵守使用规则条件下,质保期18个月(自购买之日起),在规定的保证期内,产品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供方免费更换或修理。
2、服务承诺企业提供售后服务电话、传真、邮件等通讯工具保持与客户沟通畅通,解答客户的技术问题。对于质量问题反馈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3、保险每台产品须有保险公司质量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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